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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香港公司申请恢复注册常见问题

已注销香港公司申请恢复注册常见问题

1、我的公司已撤销注册,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我怎样才可取回这些款项?
答: 你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第291AB(2)条,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就此你应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2、已撤销注册的公司如何恢复注册?
答:你可依据《公司条例》第291AB(2)条,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公司的注册。有关申请手续请征询致电本公司查询。


3、恢复已撤销注册公司的注册需时多久?
答:公司一俟取得法院命令及如所递交文件妥当的话,一般需时约两个月恢复已撤销注册公司的注册。


4、我的公司已撤销注册,名称现为另一家公司使用,我可否恢复公司的注册?
答:可以,但公司恢复注册后须更改名称。


5、我发现尚欠本人款项的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应怎么办?
答:受屈人士(例如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你应就申请手续征询法律意见。


6、根据《公司条例》第290A条被剔除注册的公司如何恢复名列登记册?
答:已解散公司的成员可根据《公司条例》第290A(6)条,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将公司恢复名列登记册。申请可以信件形式提出,说明为何需要恢复名列登记册,以及公司未有提交周年申报表,以致根据《公司条例》第290A条被剔除注册的原因。

7、根据《公司条例》第291条被剔除注册的公司如何恢复名列登记册?
答:你可依据《公司条例》第291(7)条,向高等法院申请将公司的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详细申请手续请致电本公司查询!


关于办理申请已注销香港公司的恢复注册费用,请点击以下网页查阅:


已撤销注册的香港公司恢复注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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