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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缴税规定

香港公司每年提交审计报告给香港税局后,如果公司有应评税利润,税局都会发出评税通知书,如何理解这个评税通知书呢,下面举个例子来简单说明:

1.A公司2015年7月24日提交了201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利得税报表,
2.公司的2014年度应评税利润为100,000(港币,下同),2014年度应纳税额为100,000*16.5% - 100,000*16.5% *75%=16,500-12,375 = 4,125元
3.2015年8月7日评税通知书显示:贵司应缴纳的税款为: (2014年税款)4,125元+16,500(2015年暂缴税), 共20,625元。

如上所述,需要提醒大家:

1.公司利得税除了缴纳2014年的税款,还需要同时缴纳2015年的暂缴税。当然这个款项在下一年度时会多退少补。
2.如果公司对税局的评估有异议,必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税局提出反对。
如果让为贵司2015年度亏损严重,也可以书面形式向税局提出暂缴税少缴或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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