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中国商务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中国商务服务
 
发票系统升级后,出口企业该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文通知,广东省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开具的发票于2015年9月1日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统一使用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出口企业已领用的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可使用至2015年12月31日,在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可自行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统一使用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据了解,深圳市虽未出具正式文件,但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亦参照上述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统一改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备注:根据文件通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发票第三联用于向海关报关,第四联用于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第五联由出口企业自行安排使用。发票备注栏应填写出口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号、出口销售总额的币种及金额)。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