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中国商务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中国商务服务
 
有关公司解散的问题

1.        Q: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A: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        Q: 请问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事由有哪些?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        Q: 请问是否只有持有公司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单独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多个股东也可以共同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4.        Q: 请问股东是否可以在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的同时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股东可以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法自行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5.        Q: 请问法院对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其他股东是否有法律效力?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