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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套装 (中国大陆居民及公司申请设立台湾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程序及报价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套装
(中国大陆居民及公司申请设立台湾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程序及报价

本套装适用于中国大陆之国家或地区之居民或者公司申请于台湾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案子。

本套装已经包含设立台湾公司除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公证外的所必须之登记项目,具体包括台湾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投审会)审查、公司设立、申请营业人登记、公司代理人及公司银行帐户开设服务。公司设立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公司即可开始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

一、  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事务所代办台湾公司设立,以登记资本新台币500万元为例,的服务之费用为新台币112,000元。该费用已经包含本事务之专业服务费及政府规费。费用明细如下表(表1)所示。

表1:台湾公司设立费用(以登记资本新台币500万元为例)

项目


内容


金额


(新台币/)


1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服务费用


70,000


2


政府登记规费


2,000


3


首年代理人服务费(客户可自行提供)


20,000


4


首年台湾公司登记地址服务费 (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


备注1


5


开设台湾银行户口(成立前之筹备账户及成立后之正式账户)


14,000


6


出进口厂商登记只适用于贸易公司


4,000


7


快递费、复印费等杂项费用


2,000



总计


112,000





备注:

  1. 台湾公司注册地址服务费
    每家于台湾登记之公司,于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如客户需使用我司台湾地址做为公司注册使用,需另收新台币54,000 (一年) 服务费用。由于此地址需要登记于台湾税务局,因此,凡使用我司台湾地址登记之公司,需委托我司办理台湾公司的会计做帐服务,会计做帐服务费用将会提前收取半年的费用,即新台币30,000起(半年)。

  2. 翻译费用
    上述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费用。台湾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如果客户提供的登记文件为简体中文,例如会议记录或者委任书,则该等文件需要翻译成繁体中文。

  3.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公证
    外国公司作为台湾公司之投资方(即股东),其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经由公司所属地区之大陆公证处认证。本套装之费用并不包含该项服务。

  4. 如母公司背后股权架构复杂,本所也会视实际情况加收费用。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本公司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设立手续。本公司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

由于本司要开立台湾统一发票,本司会额外收取总服务费用的5%的营业税。

启源会于您确认设立订单之时,开具关于设立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示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三、  设立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套装服务

  1. 设立前后的设立及存档工作
    (1)解答客户关于设立及维护台湾公司之问题;
    (2)就客户拟于台湾从事之业务提供建议;
    (3)名称预查、名称预先核准;
    (4)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其他设立相关文件;
    (5)填写、编制设立登记表格。

  2. 投审会审批
    向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申请外资投资审查。

  3. 公司设立资本额查核签证(验资报告)
    投资者(即股东)出资后,需聘请台湾的会计师进行资本验证。本公司会于客户出资后,安排合作的台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登记资本验证工作(资本签证)。

  4. 公司登记地址
    每家于台湾登记之公司,于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或使用启源的注册地址服务。如客户打算使用我司台湾地址做为公司注册使用,需委托我司办理台湾公司的会计做帐服务。本公司提供之营业地址仅限于工商登记,不能作为办公用途。

  5. 开立公司户口
    办理台湾公司注册过程中,该台湾公司须要分二阶段设立银行筹备帐户及正式帐户,筹备帐户主要用于投资者将资本额汇入,公司设立完成收到台湾政府核准函后,即可办理银行筹备帐户转成正式帐户。
    根据银行的要求,拟担任台湾公司之董事仍然需要亲自到场,以满足银行核证身份并进行尽职调查的要求。启源的角色仅限于提供协助,包括编制及审阅开户文件及跟银行预约会面时间。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开户申请,开户是否成功,启源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银行帐户无法开立导致公司注册无法顺利进行,本所即会退还服务费用的一半,即新台币56,000元。

  6. 出进口厂商登记
    虽然本套装所成立之公司为贸易公司,但如果公司需要进行进出口业务,公司于成立后,还需要向经济部申请出进口厂商登记。本套装已经包含申请该项登记服务。

  7. 代理人
    每家于台湾成立之公司都必须委任一位台湾地区执业之律师或会计师为代理人公司之代理人,处理公司设立及变更事宜。本套装已经包含由本公司提供为期一年之执业之律师或会计师出任代理人一职之服务。

  8. 办理税务登记
    于台湾国税局申请营利事业登记,税务登记证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按行业类别不同,有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税务登记二种。

四、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时间

中国大陆公司或居民成立之公司申请于台湾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情况下,完成全部设立程序需时约14-16个星期。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项目


负责办理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租赁办公室


启源/客户


1


2


投资者注册文件公证


客户


视公证处实际办理情况而定


3


其它文件及数据


客户


客户计划



申请设立




4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启源


2


5


办理初步工商登记


启源


25-60


(视投审会实际办理情况而定)


6


刻制印章


启源


2


7


银行开户筹备账户


启源/客户


1


8


办理验资报告


启源


5


9


办理正式工商登记


启源


6


10


办理税务登记


启源


5


11


办理统一发票领取证


启源


6


12


办理银行开户–正式账户


根据个别银行审查时间而定


启源/客户


5-10


13


办理出进口厂商登记


启源


1


总计


14- 16


 (不计开户时间)



备注:
1、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2、上表所列时间,乃是基于客户台湾公司拟经营之业务无需额外申请批准或许可。

五、  设立台湾公司客户需提供文件及数据清单

1、拟用公司名称

请提供两至三个拟用中文名称。客户需同时提供一个英文公司名称,以供公司成立后开设银行外汇账户(公司登记资本需要汇进此外汇账户)之用。

2、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公证

经中国公证处公证之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护照或公司注册证书,需经由投资者居住地或注册地的公证处认证)。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验证文件是加盖骑缝章。本公司可以安排客户于大陆办理授权公证手续。如为透过香港公司投资台湾公司,则需提供经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公证之香港公司登记证书文件及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

经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所属地区之公证处公证。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验证文件是加盖骑缝章。本设立服务套装不包含文件公证服务,因此客户需自行办理公证手续。

4、董事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

拟出任台湾公司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复印件。

5、办公室租赁合约、建物使用同意书及最近一期房屋税单

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或使用启源的注册地址服务。如使用我们的注册地址服务,则客户无需另行提供。

6、登记资本金额

台湾并没有限定公司的登记资本金额。我们建议客户以公司营运半年所需资金金额作为其台湾公司之登记资本或者新台币300万元或以上,以确保可以满足公司营运之需要。假如此子公司支出超乎预期,贵司需要重新投入资金及安排由台湾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当中会涉及额外的政府规费及验资费用。

7、主要业务范围

拟设立之台湾公司的营业范围(主要经营业务)。需具体说明拟提供之服务或者拟进口及/或出口之产品及经营模式。大陆来台投资的营业项目需全数符合正表面列的投资项目。

8、营运计划说明书

内容需包含台湾投资事业的营运规划及相关财务规划,启源的服务包含提供相关范本供投资人参考。
 
9、投资人背景及营运范畴说明书

投资人为法人者请提供该法人及其上层控股架构之完整架构图,请揭露至最终持股25%之自然人股东,应注明下列事项:
(1) 各层次控制公司名称;
(2) 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名称;
(3)  股权比例;
(4)  具有控制能力项目;
(5)  背景及营运范畴说明

如为自然人,则为须检附该自然人之个人简历及护照複印本。
六、  登记后返还给客户的证书、文件

办理完所有登记程序后,我们会把以下各项登记证书、文件移交给您:

  1. 公司章程;
  2. 公司设立登记核准函及登记表;
  3. 公司税务营业登记表;
  4. 公司税务营业登记核准函;
  5. 公司印章及代表人章;
  6. 统一发票领证及工商凭证;
  7. 出进口厂商登记。

七、  注意事项

  1.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由二名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需委任一位董事及一位监察人。如股东为一人法人股东百分之百投资持有该台湾公司,则需委任一位董事。股东、董事及监察人不限国籍,惟大陆籍除外。

  2. 台湾之公司法已经取消最最低登记资本之要求。但是,于申请设立公司时,投资者仍然需要于公司章程注明登记资本之金额,并且于出资后,需要聘请台湾的设立会计师进行验资工作。就此,我们建议您考虑把登记资本定在新台币300万元或以上,以满足初期营运所需。

  3. 如果拟经营之业务需要特别许可或牌照,费用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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