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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相关规定

深圳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相关规定

一、  返还个税手续费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于扣缴义务人所代扣代缴的税款金额,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  个税手续费的用途及相关税费

  1. 用于鼓励办税人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返还的个税手续费用于奖励负责代扣代缴的办税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作为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2. 直接纳入公司所得

    (1)
    增值税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视同服务收入,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项目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及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中,并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  申请时间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应于2022年3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个税手续费申请相关的资料。如因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个税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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