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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运动场馆业申请注意事项

台湾运动场馆业申请注意事项

在台湾如想从事运动场馆业或开设运动训练班,如街舞教室、健身房、瑜珈教室、道馆等业务,训练场所坪数只要在300平方公尺以下,都不需要申请短期补习班的特许执照,只需要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向台湾体育部门申请运动训练班的认定,即可以开始营业。

在办理运动训练班的申请时,有几项需注意的事项:

一、  运动训练班的地址

设立运动训练班的地址必需符合台湾土地分区使用标准中可用来注册运动训练班的地址,一般而言可以用该建物的登记簿誊本及所有权状复印件先做查询。特别需注意运动训练班不可以用虚拟地址,需有实体教室。

二、  相关证照

相关人员至少有一张台湾或境外大型协会或体育运动团体发给之教练或国民体适能指导员证照。

三、  建筑师签证

需要有台湾建筑师或结构技师签署所有器材设备对建筑结构载重安全性证明,以确认运动器材是否会影响建筑结构。教室的器材为简易、轻量及可轻易移动的设备,并不可以附设锅炉、SPA、三温暖、蒸汽浴、按摩等设备。

四、  相关保险

依不同县市的要求,需要依各个县市的公共使用营业场所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自治条例,帮该运动场馆进行投保。以台北市为例,每一个场所之最低保险金额如下:
  1. 每一个人身体伤亡:新台币六百万元;
  2. 每一意外事故伤亡:新台币三千万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财产损失:新台币三百万元;
  4. 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每年新台币六千六百万元。

五、  定型化契约

需和会员或学员签订定期化契约,契约需要揭露履约保证及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会员人数运动器材都需有使用说明及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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