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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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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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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有权:
· 出席、参加会议并投票;
· 对公司的任何决议进行投票;及
· 平等分享公司剩余资产分配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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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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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持有人的投票权有限,只能在可能影响其权益(如权利变更、股份分割、红利分配或公司清盘)的事项上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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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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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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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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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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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投票权,除非是对他们权益有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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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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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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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收到股息后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发股息。股息率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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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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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获得股息。公司章程可根据公司的利润和偿付能力,给予优先股股东固定数额或比率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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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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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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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的股息不能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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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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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享有累积股息的权利。拖欠的股息将在下一年利润充足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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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盘时的资本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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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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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支付后,任何剩余的资本将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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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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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有权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公司债权人之后,获得资本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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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盘后剩余资产和利润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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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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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分享公司偿还资本后剩余的盈余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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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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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公司章程明文规定,否则无权分享剩余的盈余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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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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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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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得赎回或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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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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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行时授予或附有此类权利,则可以赎回。这些股票一般称为可赎回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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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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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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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不能转换为其他类别的股份,除非公司章程在股票发行时规定了此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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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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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在发行时可能附带具有将其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一般上是按预先确定的时间和比率转换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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