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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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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移民類別簡介

新加坡移民類別簡介

一、 抵境永久居留 (Landed Permanent Resident Scheme )簡稱 LPR 移民


  • 主申請人條件:年齡21-45歲、大專以上學歷。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 申請人、配偶父母可辦理長期居留簽證,同享三代同堂。
  • 免投資、免英文能力、免商業背景、免面談、最經濟簡易方式。

大學以上學位之畢業生,無工作經驗亦可申請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


二、投資者類別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簡稱 GIP )


  • 無學歷、年齡、英文能力要求 。
  • 具商業背景的企業主或高階主管,投資新幣250萬元。
  • 投資者需具備豐富的經商經驗及成功的創業經驗。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申請者可任選下列A、B計畫投資 (2011年1月1日啟用):


1、 新幣250 萬元,投資於新加坡開創新公司業務 或 擴充現有公司業務。
或 ;
2、 新幣250 萬元,投資於新加坡政府批准的投資基金。

三、存款移民 (財務投資者計畫 Financial Investor Scheme )


  • 無學歷、年齡、英文能力、商業背景要求。
  • 只需存放於新加坡境內金融機構(銀行)即可,資金來源不須提示證明。
  • 申請永久居民成員:包含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

申請者可任選A、B財務計畫存放新加坡(2011年1月1日啟用):


1、 新幣1000萬元金融資產存放於受監管之金融機構(銀行)個人帳戶5年      
或 ;
2、 新幣300萬元金融資產存放於金融機構5年並購置地產升濤灣別墅。


說明:金融資產包含股票、現金、外幣、基金、債券...等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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