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辦理L-1 L-1申請的處理時間大約為6-7 個月。請注意,若移民局認爲提交的文件不充足,移民局會要求補充文件,而申請時間將會延長。具體程序所需時間請參考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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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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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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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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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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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所移民顧問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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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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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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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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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並提交委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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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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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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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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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問卷並準備文件清單内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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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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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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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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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上述資料文件後,本所會開始準備工作簽證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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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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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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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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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簽回需要簽字的申請信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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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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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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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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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工作簽證情願信予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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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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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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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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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移民局的回復。若案件批准,案件會轉發到國家簽證中心。本所會準備簽證申請及預約面談時間,如移民局要求補充文件,我們會準備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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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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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處理時間: 2-6個月
補件回復: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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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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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提供面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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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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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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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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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同申請文件到領事館進行面談,並領取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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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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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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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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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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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 上表所列時間並不包括相關政府部門造成的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