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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費稅「發票制度」

日本消費稅「發票制度」

日本決定於2023年(令和5年)10月1日正式引進消費稅「發票制度」(日文為「インボイス制度」)。「發票制度」又名「合格賬單等保存方式」(日文為「適格請求書等保存方式」),是日本針對現有消費稅進項稅額扣除的進一步優化。啟源現根據日本國稅廳的資料,針對即將引進的「發票制度」進行歸納總結,提供予啟源的現有客戶及潛在客戶參考。本所可提供日本會計・稅務服務,如有需要,請進一步聯繫本所專業顧問。

一、  發票制度的定義

對於銷售方而言,擬提供發票的,應登記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日文為「適格請求書発行事業者」)。在採購方要求提供發票時,銷售方應交付發票予採購方。另外,銷售方應保存交付的發票的副本。

對於採購方而言,原則上應保存「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銷售方交付的發票(合格賬單),以用於扣除進項稅額。此外,採購方如其編制的採購明細單中記有合格賬單相同詳細信息,且該採購明細單經銷售方確認的,亦可享受進項稅額扣除。

二、  發票(合格賬單)

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發行的合格賬單應詳細記載以下信息:

  1. 採購方的姓名或名稱;
  2. 交易的年月日;
  3. 根據不同稅率分別合計的對象金額以及適用稅率;
  4. 銷售方的姓名或名稱,以及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登記號碼;
  5. 交易內容(如有適用優惠稅率的商品,應特別標出);
  6. 根據不同稅率分別計算出的消費稅額。

如未記載有上述信息之一將不視為合格賬單,不得享受消費稅進項稅額扣除。

三、  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制度

僅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才可以發行合格賬單。擬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人士應向稅務署長提交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申請書,辦理登記。僅消費稅課稅經營者有資格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後,即使基準期間的應稅銷售額不超過1,000萬日元(即符合免稅經營者條件),仍應承擔消費稅及地方消費稅之申報義務。

四、  登記的非必要性

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為非必要,經營者可根據自身業務情況自願登記。在決定是否登記時,請考慮及確認以下事項:

  1. 採購方如是消費稅課稅經營者,且希望扣除進項稅額,則應持有銷售方發行的發票;
  2. 採購方如是消費稅課稅經營者,但選擇簡易課稅制度申報消費稅時,則不需要銷售方發行的發票;
  3. 採購方如是大眾消費者或消費稅免稅經營者,則不需要銷售方發行的發票;
  4. 免稅經營者登記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後,雖然可以發行發票,但亦應成為課稅經營者申報消費稅;
  5. 未登記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的,雖然無法發行發票,但無需申報消費稅。

五、  緩和制度

發票制度引進後,未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消費稅免稅經營者及大眾消費者等所發行的發票,原則上不得用於扣除進項稅額。但在一定期間內,如與上述人士進行採購交易,並妥善保存由上述人士發行的記有合格賬單相同詳細信息(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登記號碼除外)之賬單,且於賬簿中做好「該交易涉及之消費稅適用發票制度緩和措施」之記錄,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進項稅額扣除,具體如下:

  1. 2023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可享受進項稅額80%的扣除;
  2. 2026年10月1日~2029年9月30日,可享受進項稅額50%的扣除;
  3. 2029年10月1日起,不再享受進項稅額扣除。

六、  登記申請資料

辦理「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登記時,日本境內經營者僅應提交《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申請書(國內經營者用)》;日本境外經營者應提交《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申請書(國外經營者用)》以及可確認申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日本境外地址、業務內容等之資料。

七、  登記時間

2023年10月1日起擬發行發票(合格賬單)之經營者,原則上應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手續,在2023年4月1日-9月30日提交的申請,理論上仍有機會在10月1日前完成登記手續。2021年10月1日起,經營者可通過日本國稅電子申報納稅系統e-Tax進行電子申報;或郵寄申請書及所需資料至所轄之“發票登記中心”(日文為“インボイス登録センター”),各發票登記中心的管轄範圍請參考日文國稅局網站相關頁面

從提交登記申請書起至發出登記通知為止,如使用e-Tax國稅電子申報納稅系統提交方式,則需要約2個星期;如使用書面資料提交(郵寄)方式,則需要約1個月。如提交的申請書或相關資料內容存在錯誤,所需時間將延長。

八、  免稅經營者的登記

僅消費稅課稅經營者有資格成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因此,免稅經營者如擬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則應提交登記申請書以及《消費稅課稅經營者選擇備案書》(日文為「消費稅課稅事業者選択屆出書」)。但是,免稅經營者如於2023年10月1日所屬課稅期間內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則無需提交《消費稅課稅經營者選擇備案書》。

以課稅期間為1月1日~12月31日之消費稅免稅經營者為例:

  1. 登記日於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內

    假設該免稅經營者於2023年10月1日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則無需提交《消費稅課稅經營者選擇備案書》,但應申報該年度的消費稅。

  2. 登記日於2024年1月1日之後

    假設該免稅經營者於2024年1月1日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則應提交《消費稅課稅經營者選擇備案書》,並於成為課稅經營者所屬課稅期間的首日前1天的至少1個月前提交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申請書,即該經營者應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之登記申請書。

九、  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的義務

登記為合格賬單發行經營者後,應履行以下義務:

  1. 即使基準期間的應稅銷售額未超過1,000萬日元,仍有義務依法申報消費稅;
  2. 如交易對方要求提供發票時,必須交付發票;
  3. 因退貨或減價而返還交易金額等時,應發行合格返還賬單;
  4. 如交付的發票存在錯誤時,應立即發行已改正之合格賬單;
  5. 應妥善保存已交付之合格賬單的副本;
  6. 姓名或公司名、法人本部地址等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時,應立即提交變更備案書。

十、  進項稅額扣除

進項稅額扣除指,在計算應納消費稅時從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之事項。

以服裝銷售商為例,服裝銷售商向服裝生產商採購1件服裝的費用為11,000日元(10,000日元+10%消費稅1,000日元)。該服裝銷售商將該件服裝以16,500日元(15,000日元+10%消費稅1,500日元)的價格銷售予大眾消費者時,則其針對該件服裝需繳納的消費稅額為:
1,500日元(銷項稅額)-1,000日元(進項稅額)=500日元(應納消費稅額)

啟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參考資料:


1.   日本公司主要稅種簡述


2.   日本簽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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