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序號
區別
股份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
1
股東或成員數量
至少3名股東,不設上限
1-50名成員(股東)
2
所有權轉讓
除法律規定的法定情形及公司章程禁止的其它情形外,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股份
成員(股東)在將所有權轉讓給外部人士前,公司其他成員(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3
管理架構
典型架構:
1) 股東大會
2) 董事會
3) 監察委員會(股份公司的股東數量少於11名,且機構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總數少於50%的,可以不設監察委員會。)
4) 董事或總經理
1)公司主席或成員理事會
5) 董事或總經理
4
股票及證券發行
可向公眾發行股票及其它類型的證券
不允許
5
報告及披露義務
更嚴格的報告要求,需披露財務報表
除另有規定外,無需披露財務報表。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