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馬來西亞的租賃服務稅何時生效?
租賃服務稅已於2025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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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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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服務稅的法定登記門檻是多少?
提供租賃服務的企業,一旦其應稅服務總額超過1,000,000馬幣 (RM1,000,000),即必須進行服務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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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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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服務的適用服務稅率是多少?
應稅租賃服務適用8%的服務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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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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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位於馬來西亞境外資產的租賃服務是否屬於服務稅徵收範圍?
否。涉及位於馬來西亞境外的資產或物業的租賃服務不徵收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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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ABC有限公司每月以1,500馬幣租賃住宅單位,並以 20,000馬幣租賃倉庫。應徵收多少服務稅?
住宅物業:豁免服務稅,不需繳納。
倉庫:需繳納服務稅 服務稅計算:20,000馬幣 (RM20,000) × 8% =1,600馬幣 (RM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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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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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支付的押金是否需繳納服務稅?
若所收取之押金僅作為擔保用途,且在無違約情形下可予退還,則不需繳納服務稅。但若押金的任何部分被視為租金或服務對價的一部分,則該部分需繳納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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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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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控股有限公司以每月1,000馬幣 (RM1,000)的價格將一台打印機出租給DEF有限公司。協議中包含每月租金10%的逾期付款罰款。該罰款金額是否應稅?
不需要。罰款不被視為應稅服務的付款,因此不徵收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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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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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MN企業是一家年收入為450,000馬幣(RM450,000)的小型印刷公司,從已註冊服務稅的EMD物業有限公司租用商業單位。該租金是否需繳納服務稅? 儘管商業物業租賃原則上屬於應稅服務,但根據《2018年服務稅法令》第34條第3款,財政部長已授權豁免微型、小型及中型企業(MSME)就相關租賃服務繳納服務稅。承租方須通過馬來西亞皇家關稅局官網的 MyPMK 系統註冊其MSME資格,以符合豁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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