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讓全球稅務透明化
近期,多名有境外金融帳戶的中國稅務居民客戶反饋收到了中國稅務提示報稅的簡訊,簡訊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包括不限於利息、股息、紅利、財產轉讓、工資薪金等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申報納稅。請您對取得境外收入和納稅情況進行自查,如有遺漏,請及時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申報或更正申報。」如果您也收到了此類簡訊,那麼大概率您海外金融帳戶數據已經被CRS交換,關於CRS相關知識啓源總結整理了部分資料供客戶參考。 一、 CRS的由來
CRS英文全稱」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它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發布,旨在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強有力的工具。 二、 CRS運作原理
CRS英文全稱」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它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發布,旨在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強有力的工具。 三、 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一國(地區)的稅收居民
各國(地區)稅法均有構成其居民納稅人的相關規定,即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Kaizen可以提供各國的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供客戶參考。
通常帳戶持有人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結合相關國家(地區)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對自身稅收居民身份進行綜合判斷。帳戶持有人可能同時構成兩個或者多個國家(地區)的稅收居民。
舉例說明:
示例1:一個人在A國有住所,並作為A國的稅收居民納稅。他在B國境內停留超過183天,根據B國國內法,因其停留的時間長度,他作為B國的稅收居民被課稅。因此,他同時是A國和B國的稅收居民。
示例2:一個人在A國有住所,並作為A國的稅收居民納稅。他在B國境內停留的時間為5周,根據B國國內法,因其停留的時間長度,他不構成B國的稅收居民。因此,他僅是A國的稅收居民。 四、 如果改變了稅收居民身份,可以規避CRS的報送麼?
如客戶為了隱瞞真實的稅收居民身份,達到規避CRS信息報送的目的,加入了無需在某國(地區)居住滿一定期限,甚至根本無需到達某國(地區),僅通過投資或交費即可取得當地公民或居民身份的國家(地區)。這樣的處理方式可以規避CRS報送麼?
通常來講,金融機構如果遇到聲明為這些國家(地區)稅收居民的客戶,需要採取強化的身份識別措施,並詢問客戶以下問題:
- 是否通過投資移民計劃取得該國(地區)的居民身份?
- 是否在其他國家(地區)也擁有居住權?
- 上一年度,在其他國家(地區)是否居住超過90天?
- 上一年度,是否在其他國家(地區)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金融機構會根據相關訊息慎重確認客戶的稅收居民身份,如果問題2、3或4的回答是肯定的,則也應將其確認為其他國家(地區)的稅收居民。 啓源溫馨提示:
目前金融機構會採取強化的身份識別的國家有以下: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巴哈馬(The Bahamas)、巴林(Bahrain)、巴貝多(Barbados)、賽普勒斯(Cyprus)、多米尼加(Dominica)、格瑞那達(Grenada)、馬爾他(Malta)、模里西斯(Mauritius)、摩納哥(Monaco)、蒙特塞拉特(Montserrat)、巴拿馬(Panama)、卡達(Qatar)、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aint Kitts and Nevis)、聖露西亞(Saint Lucia)、塞席爾(Seychelles)、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Turks and Caicos Islands)、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這就意味著在CRS的監控下,移民至以上國家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其他國家(地區)的稅收居民。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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