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注意:若本文有涉及報價,則下述報價僅作初步參考用途,並不構成最終交易條款。所有服務項目之價格將以本公司就個案作出的最終報價為準,且本公司保留隨時調整價格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新加坡商務服務
 
了解 新加坡 SFRS 與 SFRS(SE)之間的區別

了解 新加坡 SFRS 與 SFRS(SE)之間的區別

在新加坡,公司通常依據《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SFRS)編制財務報表。然而,較小的私人企業可以採用一個簡化的框架 -《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小型實體)》〔SFRS(SE)〕,該準則旨在降低合規成本並簡化會計要求。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複雜程度和報告負擔。SFRS 基本上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要求較為全面的披露和公允價值計量,適用於中大型或具公眾責任的公司。相較之下,SFRS(SE)則改編自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發佈的《中小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for SMEs),側重於以成本為基礎的會計處理,並對符合「小型實體」標準(基於收入、資產和僱員數量等指標)的企業提供簡化的報告要求。SFRS(SE)的目標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少披露和計量的複雜性,這也符合其設立的宗旨。

一、  適用範圍 / 資格條件

SFRS 適用於所有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實體,尤其是具公眾責任的企業(例如上市公司或金融機構),以及超出小型實體標準的大型私人公司。

SFRS(SE)則是專為業務規模較小、資源有限的私人企業設計的。公司若要符合使用 SFRS(SE)的資格,必須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中的至少兩項:
  1. 年營業收入 ≤ 1,000 萬新元
  2. 資產總額 ≤ 1,000 萬新元
  3. 員工人數 ≤ 50 名

具公眾責任的實體,或屬於具公眾責任母公司集團的公司,均不得採用 SFRS(SE)。

二、  小型實體的示例

依據 SFRS(SE)的小型實體通常包括業務規模有限的私人公司,例如:

  1. 小型家族企業或初創公司
  2. 擁有小型團隊的諮詢或專業服務公司
  3. 年營業額和資產規模較為有限的本地零售或貿易公司
  4. 經營規模較小的製造業公司

三、  SFRS 與 SFRS(SE)主要差異的示例性比較

項目


SFRS


SFRSSE


計量基礎


允許採用公允價值和重估模式。


主要採用成本模式,僅在有限情況下使用公允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


可選擇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


僅可採用成本模式(若公允價值易於取得,則須披露)。


商譽及無形資產


商譽不攤銷;每年進行減值測試。


商譽須攤銷(期限不超過 10 年);僅在存在減值跡象時進行減值測試。


收入


依據 SFRS 115 五步法確認(識別合同、履約義務等)。


採用簡化原則:當風險與報酬轉移或服務已提供時確認收入。


租賃


依據 SFRS 116 採用單一承租人模式,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處理方式簡化,保留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區分。經營租賃下,承租人按直線法確認租金費用。


金融工具


依據 SFRS 109 分類為攤銷成本、FVOCIFVTPL;減值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型。


簡化分類:分為基本金融工具與其他金融工具。基本金融工具(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按攤銷成本計量,採用簡化減值法。


遞延稅項


對所有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稅項。


僅在未來可能產生稅務利益或義務時確認遞延稅項。


借款成本


對直接歸屬於合格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


所有借款成本在發生時直接費用化。


披露要求


披露要求詳盡,參照完整 IFRS 披露格式。


披露要求大幅簡化,僅聚焦重大及相關信息。




結論

總體而言,SFRS 提供了一個與 IFRS 接軌的穩健框架,確保較大型或公眾企業的財務報告具備全面性與透明度。與此同時,SFRS(SE)為符合小型實體標準的私人企業提供了一個更為實用和簡化的選擇,使其能以較低的複雜度與成本履行合規要求。若企業規模增長並超出小型實體的標準,則必須採用完整的 SFRS。由於準則未設立特定的過渡條款,企業應及早規劃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專業指導

無論是 SFRS 還是 SFRS(SE),我們都可提供專業指導,協助企業根據其規模、業務性質及報告需求,評估並選擇最合適的財務報告框架。憑藉我們的專業經驗,企業可在遵循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的同時,兼顧實用性與成本效益。


 離岸公司